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活动中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全面参与科技决策, 根据《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浙科发规〔 2023〕 41 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 关于支持企业主导实施省“尖兵”“领雁” 项目的若干措施( 试行)〉 的通知》( 浙科发规〔 2026〕 13 号) 等文件精神, 现就开展企业专家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一)征集对象。 科技领军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小巨人企业、 “科技新小龙” 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科技型上市公司、 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财务人员或科技风险投资专家。
(二)重点领域与产业集群。 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 聚焦人工智能、 量子科技、 集成电路、脑机接口、 生命健康、 生物科技、 新材料新能源等相关领域, 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 高端装备、 现代消费与健康、 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产业集群。
二、 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敢于抵制影响秉公履职的行为和现象, 客观公正, 作风民主;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 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 咨询) 等工作;
3.不存在学术失范、 学术道德问题, 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企业技术专家。 在企业从事科技研发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包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或科技型企业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等, 或作为项目( 课题) 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 课题), 或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高级职务, 或是国际标准起草人, 科研业绩突出的, 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管理专家。 具有丰富科技管理、 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 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 科技风险投资工作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3.企业经济专家。 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包括具有会计、审计、 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或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 或在企业性质金融机构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